05
2021
08

创建和谐共生的社区环境

2021是伟大的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庆年,也是中国物业服务行业发展的第40个年头。四十年来中国的物业服务人在党的领导下一直在求知、探索,物业服务的范围渗透到几乎涵盖所有的不动产领域,并一直不断努力发展;尤其是在起源领域的基础社区服务,创造文明、安全、和谐共生的社区环境成为了物业服务人的服务目标。

image.png

一、坚持党建引领,创建红色物业


1、党建引领下的社区管理,重点在于对业主的服务和对机构组织的管理。服务业主在于倾听业主心声、协调邻里矛盾、解决物企和业主的矛盾;对于机构与组织的管理重点是对社区业主委员会的管理,从成立条件、成立流程、成员条件、政府审查、业务开展等方面深度指导及考核,不能让成立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成立对立单位,而是应更好的监督物业服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和完善服务水平及共同创造和谐共生的居住环境。


2、党建引领下的物业服务企业,所倡导的审批和监督权力由主管部门转移到街道、物企项目负责人的周报到制度、三方联席会议制度、政府人员社区网格制度等都是党建引领服务于企业和居民的重要措施;物业服务企业重点突出党员先进性作用,积极成立企业党支部,加强、重点培养优秀的积极分子,始终把发挥党员的积极模范作用作为企业发展的正确价值观进行宣贯,努力打造优秀的红色物业。


二、坚持物业服务回归初心


1、物业服务的初心是为业主提供优质的基础物业服务,这一点我们的沈建忠会长在一次报告中曾讲到,不论时代如何变化,物业管理行业的本质是不变的,扎实做好的服务的初心是不变的。


2、何为初心?作为我们物业服务人来说,其实就是我们的对业主的热心,物业服务第一步骤就是态度服务,好的态度是解决问题的首要因素,不论是报事报修、投诉建议,保持好的热心友好态度是业主满意的前提;其实就是对业主的细心,业主的小事比天大,业主的事无小事,业主在意或不在意的需求、询问、帮助我们都能记住、回馈,他们就会满意;其实就是对业主的耐心,往往业主的满意还来自于重视、守时和尊重,他的满意往往是倾听、记录、暖话、反馈,三心归于物业服务人的初心,自然会换取业主的放心。


三、坚持正确业主引导,和谐共处


1、业主对于物业服务的接纳程度和认可程度,一部分取决于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水平,另一面取决于对物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和学习物业企业和业主之间是一种有偿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合同关系,服务的内容是有限定的,不能无限的扩大和放大,错误的理解服务内容就会造成很多误解和矛盾,这就需要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政府街道居委会积极正确的宣传、引导。比如服务范围、有偿的标准、维修的责任、维修资金的使用、公共收益的使用等等。


2,和谐共处的条件是要业主对服务满意,企业有盈利,只有满足这两个条件才能持续良性发展,现在物业企业和业主多为包干制合作方式,提倡推行酬金制合作是更有效的、更公平、更激励的方式,既能保证业主的权利表达,又能让物业企业在合理利润空间内更重视服务水平最高化,而不是一味的利润最大化。


四、坚持立法完善深入,保障公平


1、物业企业与业主之间的公平,主要是细化和完善相关行业及相关法律法规。除了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基本内容办事,很多细节无法涉及或政府监管不够,但是在合作中已经出现矛盾或者利益损害,像业主委员会的银行开户权、税务开票权、维修资金的使用细则、公共收益的使用、新旧物业的交接政府深度介入、三方会议的履行制度等等。


2、物业企业与专营单位之间的公平,主要是指物业企业与供电、供热、供水、通信等专营部门的关系。现在很多时候物业企业替这些专营单位承担着不应该承担的责任,强制的代收代缴、强制代为维修等加重了物业企业经营负担并由此还带来了业主的误解、埋怨。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企业、业主和专营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得很清晰,但是执行中很多物业企业都是为了业主的满意而不得已而为之,显然对物业企业很不公平,也需要政府法规不断完善,政府监督不断加深。


虽然今天规模化企业越来越多,服务的智慧化水平越来越高,但是物业服务本质不能变,初心不能变,为创造和谐共生生活环境的目标不能变。


版权说明:本博客对所有原创、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均保持中立,推送文章仅供读者参考,发布的文章、图片等版权归作者享有。部分转载作品、图片如有作者来源标记有误或涉及侵权,请原创作者友情提醒并联系小编删除。

上一篇:好在适度,误在失度,坏在过度

下一篇:如何使得你的“第一上帝——赏识的部下”不会离你而去?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快捷导航返回顶部
润凌网络
联系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