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局物业纷争从完善评价体系开始

锐菱小虎子 阅读:291 2022-07-25 08:18:58 评论:0

如果你和商家签约一个产品服务,约定了价格、内容、标准,接下来你发现:商家随意增减服务内容,调整服务标准,你感到不满意,对此提出意见,却发现你的意见没有权威性,不作数。你一气之下就不想继续付钱购买服务,但是法律却告诉你不行,必须买,不出钱购买服务也是违法的。你有没有觉得荒谬?

如果把物业服务看成一个服务产品,它就是这样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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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很多业主一肚子怨气,又无可奈何,只好打电话找主管部门,到网上宣泄谩骂,直到最后成立业委会想方设法炒掉这个物业,结果换来的物业只是当初嘴上承诺的好,小区管理越来越差,直到最后成为一个满目疮痍的小区,很多业主辛苦一辈子买一套住房,说是七十年产权,十年不到就成了危房。

为什么会这样?深入到一线调研,你会发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业主有怨气,物业在叫苦,街道社区也头痛。大家似乎都没有错,就是物业服务乱得没有头绪。

根源在哪?仔细想想,还是标准没有统一。物业服务这个关系到百姓美好生活方方面面的行业,对它的评价,却是自说自话,不成体系。所以建立一套有公信力的物业服务评价体系,对规范物业市场,有着至关重要的的意义。


一、解析物业评价的三个角度


业主:物业服务的消费者是业主,理所当然,服务好不好,业主说了算。是不是这样呢?道理是这样,但是制度和流程却不是这样。关于对服务业主的评价,从流程上来看,目前有下面三个渠道:个人向物业公司品控部门投诉、参加物业满意度调查、向政府部门投诉。那这些投诉能不能最终构成对物业服务的最终评价吗?显然不能,1)你是站在个人角度对自己接受的服务在进行评价,不能代表所有。2)你是随机性的对物业众多服务项目中的一点进行评价,也不能代表全部。3)你大多情况是跟物业反馈信息,然后让物业自己汇总评价信息,综合得出结果,显然不够客观。

所以,纵览整个行业这么多年来,业主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投诉信息,从来也没有得到真正重视,作为对物业进行正式评价的依据。

政府主管部门:能够对物业进行管理的部门很多,住建局、发改局、规划局、街道社区、消防大队、派出所、城市执法、特种设备、环境管理、行业协会等等,甚至一些事业单位,他们的指令物业都得听,要么他们手中有执法权,要么物业的很多工作审批得通过他们。每年,一些部门也会对物业做一些评选评比,颁个奖什么的。不过,他们对物业给出的评价,似乎大部分并没有参照业主意见, 基本都是从自己设定的管理指标来进行评价,和业主评价是两个不同的系统。

物业行业评价:行业协会或一些专业的评价结构,每年往往会对一些公司做一些评价和排名。比如:创新能力排名、服务表现排名、智慧服务排名等等,这些排名,企业都会拿出来做一些宣传。

这三个评价角度,哪一个最有公信力呢?如果你是业主,你相信哪一个?我估计,你很难作出选择。为什么呢?因为不够系统,各自站在自己的角度,自然缺乏公信力。所以,物业服务,需要一套系统的有公信力的评价体系。


二、如何对物业服务进行评价


建立系统的评价体系,也需要角度。从哪入手呢?

回归初心,做这件事之前,先问一下,为什么要做这件事。

为什么呢?套用当前一句流行语,回归物业本质。具体到项目物业服务,评价的目的:1)让物业基础设施设备得到正常维护保养,保证房屋基础能够在七十年里良好运行。2)促进项目物业服务持续向好,业主有良好的居住体验和生活享受。3)促进物业市场的良性发展和社会和谐。

想清楚了评价目的,切入的角度也有了依据,也可以分为三个方面进行评价:

1、房屋和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包括电梯、消防、二次供水(管道)、安防系统(监控、门禁、道闸、周界)、土建(外立面、承重墙等),这一部分过去除了消防有一些评价和监督,其他的部分,建议均由政府组织相关主管部门,定期(按季度)进行评价监督。

2、秩序、环境、服务礼节标准、流程进行评价。这部分应该由业主进行评价。

3、对盈利能力、创新服务、社会责任进行评价。这一部分由行业协会或住建主管部门进行评价。

评价的对象必须是针对每一个小区进行评价,而不是对某个物业企业,对企业的评价,还是交给一些研究机构去做,和我们讲的物业评价就不是一件事了。


三、物业评价组织体系


根据评价内容和切入角度的设计,评价机构应该分为三大类,对项目物业服务进行评价:

1、政府职能部门:政府进行的评价更多应该针对小区的硬件部分,现在大量超过五六年的小区的设备隐患很严重,需要以街道为单位,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行政监管,而不是像现在只是偶尔走个检查流程,处理投诉时过来看看。应该对:安监、消防、住建几个部门的物业评价任务赋予职责,这样才能够让各部门明晰评价任务目标,开展体系化工作。他们的评价结果可以作为维修基金使用的依据。

2、业主和使用人:作为消费者,他们的评价更多会指向日常服务细节,比如卫生绿化、公共秩序、服务形象礼节、服务效率等等。

3、物业行业主管部门:物业也是一个需要创新和不断发展的行业,鼓励企业创新,引进新技术,新理念,拓展服务边界,承担社会责任,也是物业评价要不断鼓励的。所以这一部分应该由街道或社区物业主管单位来进行评价。

以上三个部分的评价共同构成一个评价体系,每个部分可以给予一定的权重,三项内容相加,就可以得出项目物业服务总的评分。这个得分可以按每一个街道(镇)为单位进行排名,公示,促进物业品质的提升。这个评价结果也可以直接作为物业费提价、合同续签、物业企业招聘的依据。


四、日常监督和节点评价


物业是一个一年365天,24小时持续提供服务的过程,各种服务都在持续产生和变化,所以对一个动态化发展的产品给予评价定性定量,保证评价结果相对客观,符合事实,有公信力。需要在评价技术上慎重思考。

首先,要厘清两个概念,监督和评价。我们每天都在体验物业带来的服务,对其品质变化有所感应,也会做出评价。但是这个评价是随机的,单点的,不能形成评价结果,所以,我称之为监督。监督行为和服务都在动态化产生,这样大量监督的点也逐渐累计,最后到约定的一个点,便形成服务定性,即服务评价。

所以,从技术上广泛搜集对服务的监督信息,是评价组织体系要着力打造的。现在有一些板块已经做了一些工作,比如电梯二维码,让每一台电梯的维保数据保存下来。

评价的节点最好用季度和年度两个节点,时间太长,评价起不到促进整改作用,短了,评价成本高,加上一些工作提升也需要时间。所有的即时评价最好是人脸识别系统或有评价人留痕。这些平台技术已经很成熟,稍加改造就可以大面积推广。

从点到面,从量的累计,到结果定性,这样消费者,主管部门,服务提供方,在一个公开透明,系统完善的评价体系里互动,这样标准得到统一,物业管理体系也相应无缝衔接,各种问题和矛盾,就可以快速妥当的得到解决。物业管理的社会纷争,和房屋的长期维修养护问题,就可以从流程上得到彻底解决,物业行业的纷争也将会化为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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