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诗人海涅说过:“音乐是个神奇的东西,我说它是个奇迹,因为它处在思维和现象之间,精神和物质之间,是一种朦胧的介质,既象又不象它所传递的东西——需要时间表现的精神和无需空间表现的物质……,我们不知道音乐是什么。”
多年前,笔者曾写过一篇文章,《全方位立体打造酒店品牌LOGO》,其中之一就是讲到打造听觉LOGO,所谓的听觉LOGO,对酒店来讲,无外乎就是用背景音乐传递给客人独有的、舒适的、让人愉悦的声音。
当然,能提升到听觉层面,目前仅限在高端酒店市场,因为客人消费的不仅仅是一间客房,而酒店的整体服务和氛围。显然,目前的中端、经济型酒店除了解决床+早餐的刚需,更深层次的服务提升还显得遥不可及。
继续回到音乐这个话题。从当代审美哲学观点来看,无论是强调音乐形式属性的“听觉艺术”和“情感艺术”,还是强调“心声相合”的“听觉——心觉”艺术,作为审美对象,其审美价值都存在于审美体验中。也就是说,艺术品不是离开主体独立存在的,它的价值“正在于它以其感性存在的特有形式呼唤并在某种程度上引导了主体审美体验的自由创造”。
音乐正是这样一种人类心灵对世界感应的产物,是以声音为物质材料的人类精神唤醒、生命升腾的展开形式。这种“形式”是一种内在的形式,是在审美体验中实现的“有生命力的形式”。它是以听觉感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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