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
停水停电了,找物业;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还找物业……
在一些居民眼中,
只要是出现问题就要求物业来解决,
物业就是万能的!
那么,
《民法典》的规定,
01、绿地被侵占物业该不该管?
问题:“我们小区才交房没几年,就已出现个别业主毁坏公共绿地的现象,物业也是不管不问。物业到底有没有管理义务?”
解读:《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同时,《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因此,物业负有对小区公共绿地的管理义务。如果小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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