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事故大数据:物业公司6大过错、12免责理由和20无效理由
火灾事故通常是业主家中、公共区域自发或不明火源引发火灾,或者直接侵权人引发火灾。通过对近百件火灾事故梳理发现,业主自身、直接侵权人通常是承担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主体,物业公司应该严格执行物业服务合同和消防法律法规。按照规范去执行,日常一定要做好痕迹管理。这样在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后,能够规避责任。“远离火灾,创造和谐社会”是全社会的共同目标,因此加强消防安全意识,显得尤为重要。我们要做到“不仅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逐步使其成为一种习惯;对待消防工作,要从意识消防提升到意念消防。我们要“居安思危、有思则备、有备无患”。
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至少存在三种法律关系
第一、基于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或双方之间存在的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成立物业服务合同法律关系;
第二、基于火灾事故发生时,物业公司即公共区域的管理者未及时配合火灾事故的处理、疏于对小区安全的管理等不作为侵权,成立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等侵权法律关系;
第三、基于物业公司疏于小区安全管理或在火灾事故发生时存在消防设施未能正常发挥作用等造成业主财产损害或财产损失的扩大,成立财产损害赔偿等物权法律关系。
关于财产损害赔偿的责任承担方式,在侵权责任法和合同法中均有规定,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最基本形式即损害赔偿。
物业公司常见6大过错
对近百个存在火灾事故情形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进行梳理,按发生频率排序如下:
NO.1 消防管道无法供水 -39%
NO.2 疏于对公共区域的安全维护 -29%
NO.3 消防通道堵塞 -19%
NO.4 其他消防设施故障,如预警灯故障、消防栓出水慢、消防栓有水但无卡扣等 -16%
NO.5 未及时发现险情或配合灭火 -5%
NO.6 无消防设施 -3%
物业公司12个免责理由
1.发生火灾事故的车辆所有权人系其他小区业主,与被诉物业公司之间不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不在其管理服务范围内。
2.业主家中发生火灾系因其他小区的业主燃放烟花爆竹所致,而对于其他小区内发生的行为,物业公司无管理服务的职责和义务。
3.火灾事故发生前,物业公司已就防火等事项在小区张贴提示,火灾事故发生后,及时拨打火警电话,并组织、配合灭火、施救。
4.火灾事故系因业主私自搭建的违建房引发,而该违建房应当由行政执法部门拆除,物业公司无权